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微信正式对外发布公告:松江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陆某、丁某某等12人提起公诉。
公告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陆某、丁某某等12人作为“善心汇”,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通过微信群及朋友圈宣传,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对外发展下级会员,并根据所发展会员的“布施”金额、次数获取相应收益。
此前湖南经侦微信曾对外发布公告,善心汇传销张天明等9人已被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根据相关起相关资料显示,被告人张天明系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深圳市安能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善心汇文化有限公司代表人、深圳市慧尚品爱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南善心汇文化有限公司、中农善心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7月18日由永州市决定指定居所居住,同年9月11日经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永州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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