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提出的“要把教育优先发展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建立贫困学子的帮扶平台”,我局委托永州前进科技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已经完成一期开发工作,目前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定于5月20日正式上网运行。至此,瞄准教育扶贫,助力精准资助的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正式启用。
为了确保信息平台顺利开发,市教育局于今年二月份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库的通知》,对建立信息库的意义、范围、工作程序、日常管理做出了明确,制定了《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并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库建立后,中职国家助学金、高中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大学新生入学项目等等资助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均应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库中产生。
为了确保信息平台正常运行,市教育局5月16号又发出《关于正式启用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的通知》(永教通【2016】104号),通知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对每一位贫困学生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四章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程序进行,绝对不能走过场。通知明确指出,要确保信息平台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信息平台系统帐号和登录密码专人保管、使用保密工作,杜绝信息安全事故发生。通知明确提出,必须实行严格督责。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从讲的高度认真落实,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和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是评议小组组长,是班级贫困学生信息的直接责任人。通知强调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凡是没有履行程序而将贫困学生信息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班主任、学校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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