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委、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来永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部、市妇联出台了《永州市2018-2022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规划》,为促进全市民族事业健康、有序、长效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2.完成“两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湘民通〔2018〕13号)文件,联合、教育部门,深入县区开展集中审核工作,全市审核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共4315名,比去年增加200名。严格办理民族成分变更工作,1-6月份收到民族成份更改申请56份,依法依规审核通过51份。
3.积极向上争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积极向省民委争取2018年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共计413万元,目前已及时拨付到位,主要用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启动民族教领域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活动,6月份配合省财政厅、省民委完成对江华、道县、宁远、蓝山等4个县2015-2017年省级散居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
4.大力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抢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机遇,紧扣旅游升温战役部署,认线年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精心组织相关县区申报湖南省第四届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助推民族地区旅游升温,目前我市江华县桐冲口村、江永县清溪村、道县大洞田村3个村镇入围全省20个初选名单,创历史新高。
5.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各县区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推荐江华县涛圩镇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江永县、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牛亚岭村、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为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加强来永少数民族服务管理,5月份积极配合新疆驻湘工作组一行到我市开展来永新疆籍少数民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宣讲活动,引导来永少数民族巅峰小保姆更好融入城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6月份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在全市中小学中下发了《关于举办“建设伟大祖国 建设美丽家乡”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6.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以“一祭祀·多节点”节庆活动为抓手,下发通知征集各县区2018年“盘王节”活动计划,统筹谋划全市盘王节、赶鸟节、洗泥节等民族节庆和湘南三市六县盘王节暨坐歌堂活动,逐步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大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深化我市省级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和省级民族文化联系点建设,积极推进瑶族长鼓舞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行动。
7.认真备战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申办工作。研究制定了《永州筹备湖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市全部参加9个竞赛项目,59个单项和4个表演项目,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市体校、江永、宁远、蓝山、道县、新田、双牌等八个部门县区承担。支持江华县承办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市已经向省行文请示。6月25-26日省民委、省体育局赴江华调研承办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相关工作,对江华承办第十届全省会的各项条件予以了充分肯定。
1.认真贯彻落实《教事务条例》。组织民系统干部、教团体和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解读,将新修订的《教事务条例》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安排。深入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将《教事务条例》入教团体,入教场所,进一步增强教界人士意识。
2.加强教事务依法管理。我市向省民委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教活动场所总计141处,其中寺观83处,教活动处所52处。行政审批科事项全面进驻政务中心综合窗口,采取“一窗受理”行政审批模式。上半年我委依法依规对祁阳县龙王殿、元家庙2处教活动固定场所重建申请进行了审批。
3.大力推进“一单四制”工作。成立了永州市民委“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人。对全市排查出的9处教领域安全稳定隐患,全面实现了登记、交办、治理、销号的“一单四制”制度,及时完成了一季度、二季度“一单四制”工作汇总和情况分析,推动教领域安全稳定问题实现常态化排查、动态化管理和根本性治理。
4.积极部署教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转发国家教局和省民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下发了本委《关于全面开展露天教造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依法查处非法教活动相关文件,督促各县区完成了露天教造像、佛教商业化、非法教活动等教领域突出问题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活动。指导双牌县民局妥善处理好了阳明山万寿寺有关矛盾纠纷和安全稳定隐患工作,进一步规范阳明山万寿寺管理。联合市委部、市等部门完成了对教渗透进行了第一波次打击,了“株洲七一”盘踞在祁阳县的7个点,该项工作获得了省和省民委的充分肯定。
5.积极引导教中国化方向。结合我委“三走访三调研”活动,深入教团体、教活动场宣传新修订的《教事务条例》等教政策法规,启动了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创建活动,积极与教团体、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引导教团体积极参与全市脱贫攻坚活动,引导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的关系,引导教界正信正行、爱国爱教,与党委同心同向同行。
1.成功召开2018年度全市民委主任(局长)会议。3月30日上午,组织召开2018年度全市民委主任(局长)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民族教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和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表彰民族教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制定下发了《永州市民委2018年工作要点》和《2018年永州市民族教事务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明确了2018年全市民族教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形成了推动民族教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2.大力开展脱贫攻坚行动。根据市委、市安排部署,深入江华瑶族自治县河口镇招礼村开展“回头看、精心查、着力帮”走访活动,对原结对帮扶的11户贫困户进行“回访回帮”。同时,启动了江华县涔天河镇花江社区新一轮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的工作,相继出台本委《开展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社区脱贫攻坚三年规划》《永州市民委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市民委驻村帮扶工作制度》,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3.广泛开展“三走访三调研”活动。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的通知》(永办发[2018]14号)文件,我委结合民族教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永州市民族教领域开展“三走访三调研”活动实施方案》,从2月下旬开始全委干部深入走访全市民族乡(村)、民贸民品企业、教活动场所(团体),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调研活动,切实摸清工作底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民族教事业提升发展。目前我委已完成《永州市农村教工作调研报告》和《永州市民族地区“互联网+民族特色产业”研究》2篇调研报告。
4.大力推进“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市提升执行力“双十条”文件,先后出台《永州市民委“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永州市民委贯彻落实永州市人民提升执行力十条实施细则》《永州市民委推动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对我委机关当前执行力存在的问题进行建章立制,确保委机关执行力提升最大化、长效化。重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设立行政审批科,明确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并对“筹备设立(改建、扩建、新建、重建)教活动场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精简优化,将原承诺办理时限缩短30%,极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同时积极组织本委干部参加了“执行力提升年”主题比赛和市委有关精简会议、文件培训,展现干部执行风貌,提升干部执行能力。
5.高效完成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通知》和《永州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目前已经及时答复我委主办的《关于“解决爱国教团体人员编制”的》、《关于瑶族传统村落、适度旅游开发促进民生改善的》2个,协助市委组织部、江永县人民答复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引进的》、《关于将江永县列入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待遇县的》政协提案2个,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
6.开辟《民生新时代》宣传栏目。5月与永州市合作开辟了《民生新时代》之“民族团结新时代”专栏,深入宣传永州民族工作创新推进,继续保持民族团结的好经验、好做法,内容涵盖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民族文化、特色村镇以及以“六进六重”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行创建等工作。6月1日《民生新时代》之“民族团结新时代”专栏第1期在《永州》正式。
今年上半年我市民族教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就,但是新形势下民族教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我市民族地区在“落后中发展、发展中落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民族地区自身发展活力不足,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由于民族教自身的特殊性和性,影响民族教关系因素的复杂多变性问题没有根本改变,民族教事务化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三是由于管理对象增多和管理难度增大,民族教工作基层薄弱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健全机构、夯实基层的任务十分艰巨。
1.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组织全委干部深入花江社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干部对精准扶贫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压实扶贫工作责任,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2.完成“三走访三调研”活动。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在制度机制上寻求新突破,进一步加大调研,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民族教领域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中的作用。
3.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评选工作。继续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入围第四届“湖南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江华县桐冲口村、江永县清溪村、道县大洞田村3个村镇进行网络投票及后续各项工作,争取今年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再创辉煌。
4.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有关县(区)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来永少数民族“流出地”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加大对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指导工作,认真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的准备工作。
5.继续民族教领域和谐稳定。继续开展全市露天教造像情况和佛教商业化专项整治,督促宁远县完成永福寺露天佛像整治;联合市委部、市对大地进行第二波次打击;继续开展民族教领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活动,全面落实“一单四制”制度。
6.组团带队参加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继续与相关部门、县区做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项目培训及参赛组织工作,力争我市参赛项目取得优异成绩。
7.完成协会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做好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指导市协会做好换届相关准备,顺利完成协会换届工作。
8.做好民族文化传承工作。以“一祭祀·多节点”节庆活动为抓手,统筹做好全市瑶族盘王节活动,重点打造湘南三市六县盘王节暨坐歌堂活动,集中10月、11月充分展示民族文化。
9.完成“两个共同建设”主体征文活动。做好“建设伟大祖国 建设美丽家乡”民族团结进步主体教育征文活动评审、推荐、颁等工作,引导广大学生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
10.举办“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引导教界投身慈善公益事业,开展以帮助贫困学子圆梦校园为主旨的“金秋助学”活动。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