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函〔2013〕165号
永州市人民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绿荫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冷水滩区、零陵区人民,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各单位:
《永州市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
永州市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六城同创”工作,增加城区绿量,不断改善城市生态,优化城市人居,根据《湖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树立“生态园林、节约园林、民生园林”,“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原则,全面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集中实施一批道、公园、庭院、小区绿地建设和提质工程,使永州城市的空气更加清新、景观更加优美、生态更加友好、人居明显改善。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生态园林、打造宜居永州”的总体目标,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六大工程”,即城市林荫道建设、林荫公园建设、林荫庭院和小区建设、林荫广场和停车场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建成初具规模的林荫道系统,实现林荫道比例超过70%,林荫小区和庭院的比例超过50%,林荫广场和停车场比例超过60%以上的基本目标。同时,全面加快推进立体绿化及江河湖岸绿化、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
三、行动内容和工作标准
(一)林荫道建设
1.对主要道行道树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补植;对长势较差、残缺苗木高标准进行更换,确保行道树整齐划一、美观成荫。行道树栽植要充分考虑树种、规格、冠状等因素,合理进行植物配置,应选择冠大荫浓、生长较快、病虫害较少的大规格阔叶乔木;对树穴进行填充种植,消除黄土露天现象;对绿篱断垄进行补植。
2.城区道改扩建应尽量保留原有行道树;新建城市道、人行步道和自行车道可通过种植行道树作为绿化带进行分割;不具备栽种条件的段,要使用种植箱种植。
3.到2015年底,城区主要行道和自行车道的绿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高标准构建林荫走廊,林荫达到75%以上。
(二)林荫公园建设
1.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其中乔、灌木覆盖面积应占到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乔木覆盖率应达40%以上)。
2.地面铺装应尽量采用渗透性较好的生态透水材料。
3.绿地内无裸露土地,无病死、缺漏树木,无杂物和垃圾;绿地水肥养护到位,花坛、草坪无杂草,修剪及时。
4.因地制宜建设具有休憩、避险功能的绿荫公园、广场和小游园,覆盖整个建成区,供市民休憩及避险。
(三)林荫庭院和小区建设
1.对庭院、小区绿化进行规划建设和实施提升,以乡土树种为主,提升植物景观和林荫效果。庭院、小区内主要道的行道树完整,绿化效果较好,单位庭院、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主要道沿街单位、小区全部拆墙透绿、拆墙建绿,实行绿化提质,把庭院、小区绿化与道绿化融为一体,实现绿色共享;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可建透墙,通过种植垂直攀援植物美化景观。
3. 发动全社会搞好庭院和小区绿化美化,继续加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力度。
(四)林荫停车场建设
1.城区停车场的停车位要利用乔木进行分割,形成林荫覆盖。
2.停车场绿化树种应选择适应性强、病虫害少、无树脂分泌、无生物污染等乡土树种。
3.新建和改建的停车场地面要利用嵌草砖等透气、透水性好的铺装材料进行铺装,所嵌草坪应耐,不得硬化铺装。
4.对未达到要求的停车场全部实施。到2015年底,城市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
(五)立体绿化建设
1.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利用低矮灌木或地被、草坪进行屋顶绿化,丰富城市景观空间。
2.社区围墙、立交桥桥体、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等应种植攀援植物,尽可能扩绿增绿。
3.每个街道办事处要打造1处立体绿化示范点。
(六)山体和水系绿化建设
1.开展城市水域清淤治理,恢复水域面积,种植适量水生植物,构建自然湿地植物群落和生态岸线,恢复和改善城市水体功能和质量。
2. 加强城市内自然山体和绿化,加大对自然山水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的和利用。
3. 加强城乡大绿化,结合公、铁、城市道、山体、水系、林地建设绿化隔离带、防护林带、绿道和绿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永州市中心城区绿荫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冷水滩区、零陵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园林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市安排部署,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城市绿荫行动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零陵区、冷水滩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生态新城协调办分别抓好辖区内道、公园、小游园、广场、庭院小区、停车场的林荫工程建设和立体绿化建设;林业和水利部门抓好山体和水系的绿化建设;市城建投资开发公司负责新建城市道、城市公园、小游园及广场的林荫工程建设;市园林部门负责冷水滩区现有公园、广场的林荫工程建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城市绿荫行动具体内容,进行全面动员,并按时间节点抓好实施。已具备绿化条件的,要提前组织实施,各项建设任务按时保质落到实处。
(三)快速行动,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行动目标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中心城区绿荫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调度力度,狠抓任务进度和施工质量,确保各项任务按标准进行实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宣传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意义,及时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扩大绿荫行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绿荫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管理,形成机制。要加强苗木养护管理,提高苗木成活率。要加强园林设施的管理,严厉查处占绿、毁绿行为,绿化。
附件: 永州市中心城区绿荫行动三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永州市中心城区绿荫行动三年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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