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永州日报记者王晶)市全面贯彻落实《永州市人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全面放开中心城区、县、管理区和乡镇落户”要求,日前进一步调整了全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宽进城落户条件。
在新推行的户籍制度中提出:在中心城区(冷水滩、零陵、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县人民和管理区管委会所在地、其他乡镇有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mxbd-200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不断加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全市各级机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及《永州市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开展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截至10月20日,全市乡村人口转城镇人口共5200余人,共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42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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