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国务院从2015年开始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体系。这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是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深化农村金融的重大创新。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对全国农担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1、自然人年满18周岁,借款时年龄加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60或65周岁(根据具体产品确定);法人主体原则上成立且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并有完整的经营记录。
5、种养业签订3年或5年以上(根据具体产品确定)的土地流转协议或承包合同,种植业土地流转面积一般不低于100亩(其中茶叶不低于25亩);养殖业生猪存栏250头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出栏500只以上,肉鸡出栏3万只以上,蛋鸡年存栏1.5万只以上。
1、粮食贷。粮食每亩借款总额额度不高于800元(含本次借款额度),每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元到300万元(含)之间。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内滚动使用。还款采取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还款等方式。
2、油茶贷。油茶根据油茶林成长期实际情况和未来可实现收入预期测算分析,由农担与银行商定,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还本金宽限期最长不超过5年。根据苗龄,贷款每亩不高于1000元至2200元,单户最高额度300万元。
3、生猪贷。按照生猪养殖的实际规模、养殖场预计种猪存栏量或育肥存栏量、贷款申请人当前资信情况以及贷款资金用途的不同按以下标准进行额度核定:
每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元到300万元(含)之间,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4、茶叶贷。每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5、特色贷(除粮食、油茶、生猪、茶叶生产经营外的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每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元到300万元(含)之间,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还本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年。
6、农机贴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农机价格的40%。每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1、粮食贷。符合湘农联﹝2018﹞169号文的项目可以向县市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申报,最高补贴基准利息的50%。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对贷款额度300万元(含)以内的业务按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贴息,省财政厅对额度10-300万元(含)的业务并给予1%的费补贴。
2、油茶贷。省财政对10-1000万元(含)的项目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对30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给予不超过1%(贫困县1.5%)的保费率补助、对300-1000万元(含)的业务给予0.6%/年的费补贴。
3、生猪贷。符合湘农联﹝2018﹞169号文的项目可以向县市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申报,最高补贴基准利息的50%。省财政对30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给予不超过1%的保费率补助(贫困地区不超过1.5%)。
黄菊陈良宇
4、茶叶贷。符合湘农联﹝2018﹞169号文的项目可以向县市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申报,最高补贴基准利息的50%。
5、特色贷。符合湘农联﹝2018﹞169号文的项目可以向县市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申报,最高补贴基准利息的50%。省财政对30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给予不超过1%的保费率补助(贫困地区不超过1.5%)。
6、农机贴息贷。根据湘农联[2020]34号文件,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农机给予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贷款贴息补贴。
300万(含)以下一般以信用为主,主要一般采取为自然人(含配偶、成年子女)和法人信用反、实物抵、质押反等组合方式。300万元(含)以下经营情况及信用记录较好的项目原则上不要求实物抵、质押;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实物抵、质押和第三方金等反组合财政补贴还款承诺函、农民专业合作社反。
法人:⑴委托申请;⑵推荐函;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⑷企业征信;⑸代表、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⑹企业工商登记证;⑺代表、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个人征信;⑻实收资本出资凭证、验资报告等证明资料;⑼公司章程;⑽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使用权资料;⑾法人代表授权书;⑿上月财务报表及近两年的财务报表;⒀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申请借款和、委托协议的决议;⒁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清单及相关权证;⒂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责任承诺书;⒃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经融机构借款、应收账款、或有负债等科目明细表;⒄与和借款用途有关的购销合同、合作协议及其它经营材料;⒅如有相关补贴及保险,需提供承诺函及委托支付函;⒆其他需要的资料。
自然人:⑴委托申请;⑵推荐函;⑶借款人、配偶及户籍内成年子女身份证及户口本;⑷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使用权资料;⑸从事生产经营的相关资料;⑹主要账户银行卡复印件及近三个月银行流水;⑺借款人个人征信;⑻借款人个人简历;⑼配偶及户籍内成年子女的个人征信;⑽家庭资产情况和家庭情况;⑾农业保险相关资料;⑿个人投资参股企业相关资料;⒀如有相关补贴及保险,需提供承诺函及委托支付函;⒁其他需要的资料。
申请(提供资料)→办事处审核(银、担尽职调查)→分公司或总部审查(限上项目派出B角和审计)→总公司审批(审批或评审会审批)→出具意向函(拟同意)→办理反手续(包括签署委托协议、反合同)→缴纳费用(按产品政策分类缴纳)→总公司法务审查(包括反手续审查、审批手续审查)→签署合同(按授权为客户提供)→银行放款(客户资金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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