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省局办公室负责网站的李出同志向永州市局网站负责人打来电话,称红网栏目的子栏目“咨询求助”刊登了一位网友的帖子,标题是“在宁远县交个契税怎么就这么难啊”希望将此事调查清楚,给网民一个满意答复。
接到电话后,办公室相关人员迅速查询红网相关栏目内容,一番搜索后,结果迅速出来,是一名网名叫“追求幸福啊”于4月1日发的帖子,全文如下:
本人是道县的,跟宁远同属永州市;早段时间在宁远工作,看着宁远街道干净,就想在宁远定居;可是现在房价这么高,买不起大户型,就买了个32平米的房子。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要在购房地开具无房证明才能交百分之一的契税,于是就在宁远开具了无房证明;证明书上备注:此无房证明只限在宁远购房使用有效,其它地无效。
3月18号,本人请了两天假,从外地赶到宁远至地税局缴纳契税;结果地税局的人以无房证明不是户籍地开具,不给我办理纳税手续。
看完此求助信件后,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当即与宁远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请他们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将事情结果调查清楚,给纳税人一个满意答复。
当天,事情很快就有了结果。原来,2013年3月18号,该帖主人来申报缴纳其在宁远所购房屋应缴契税,相关人员在审阅其纳税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料不全,当时告知其如果不享受优惠政策,马上可以办理缴纳契税手续,如果要享受税税收优惠政策则要求其回原籍补开家庭唯一住房相关证明,该纳税人很不理解,在大声吵闹,拍桌子。
对此,人员根据有关文件,再次告知纳税人要提供以下资料:契税纳税申报表;购买房屋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及其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唯一住房相关证明。因其所购房屋是小户型普通住房,我局税收专管员提醒纳税人,根据,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当时,人员对其再三耐心宣传相关税收政策,指出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个人及其家庭无住房,首次只购买一套住房;个人及其家庭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住房的;个人及其家庭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住房的。如果该纳税人所购房屋是家庭唯一住房,符合以上的,可以享受契税相关优惠政策,要求其在户籍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唯一住房相关证明,以便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尽管如此,仍未能得到这位纳税人的理解。
情况弄清楚后,市局办公室网站负责人要求宁远县局及时回复红网栏目,并利用此机会宣传税收政策。4月3日,红网栏目在“追求幸福啊”的帖子下面刊登了宁远县局的回复函,再一次将税收政策进行了宣传,得到了大家对税收工作的理解。网民“追求幸福啊”非常关注此事的进展,当他看到宁远县局的回复后,对税收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当即回音表示了理解和感谢。
延安特大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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