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研究决定,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4人。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行测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3、对体检结果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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