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芙蓉学校于县城双碧街以西银象以南,是由县投资新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占地70余亩,建筑面积24830平方米,办学规模2610人。学校将于2018年9月正式开学。
学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打破校长任命制,扩宽选人用人渠道,拟公开选聘芙蓉学校校长1人和副校长2人。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感,遵守职业,注重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廉洁、关爱师生。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育人为本的办学旨,秉承先进教育和管理,注重探索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开拓创新,不断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1)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68年3月1日后出生);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具有在县教育局任副股级以上干部,或在县内科级学校任中层干部(含思源实验学校),或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副校长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上述任职年限可累加。
(1)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1日后出生);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具有在县教育局、县内科级学校工作经历,或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中层干部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市县教师资格。
3.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教育教学业绩及管理方面获得的表彰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需与报名者本人信息相符。
4.由“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严格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5.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后一周内(3月29日前)提交自己为县芙蓉学校量身打造的核心办学(包括办学、办学思、办学特色、预期成绩等内容)及管理方案文本(一式五份)。
2.文本评价。教育管理专家团队,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核心办学文本方案进行审阅和评价。专家团队给予量化评分。
3.面试。由教育管理专家团队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竞聘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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