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永州抓走“善心汇”6名技术人员,还有“善心汇”湖南省的视频迅速。
“善心汇”在各地发展会员的行为,已被海南、辽宁、等国内多家,报道了其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
6月4日,永州控制善心汇带回调查,并冻结善心汇资金账户。没有了钱,会员互助开始出现问题,已穷途末的善心汇传销,善心汇的张天明心生一歪计,会员,通过录语,称遭到钓鱼执法,恶意执法部门,并会员前往永州集结,向施压,让放人。
其用意——因为账户被冻结,拿不出钱,所以暂停匹配;会员要想早点拿到钱,就得找去,施压,让放人,解冻账户,然后才有钱发给大家。最后如果还是拿不到钱,不能怪到善心汇头上,只能怪。
接下来有一大批被的善心汇会员,穿着红马甲在广场上非法,高喊口号,黑白诬称永州、工商执法人员心汇的“”。
以前宣传说有几千亩黄花梨、电影、金融产业的支持,可那些所谓的实业,本来就是假的,它根本就拿不出钱!所以要解决这问题,还得继续对会员,会员继续打款,高喊着“现在是证明回报「善心汇」时刻到了”等语。
6月7日19:45分,善心汇会员系统内对550万会员发布公告,称平台停止发钱,不忘补上一句资金充足,配套完善。
在当天张天明录音中透露与善心汇内部高层起内讧,绝大部分会员拿不到钱,不少会员自己投入有几万到几十万的还算小事,底下的一帮下线,加起来百万计的会员才是令他们担心的。
根据善心汇的介绍,只要向这家组织“捐款”,几十天内就能获得10%到30%的投资回报,同时,发展下线后,每一层级,都能获得自己下线%。
这就是善心汇的运作模式,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传销条例》的。这家打着慈善旗号的组织究竟是怎样的运作模式?为什么迅速能各地打开局面?
然而,央广新闻记者在接触一位善心汇的“上线”李先生时,却被告知,他们的慈善活动,其实主要是针对会员的,300元成为会员的最低门槛,以后就能得到所有会员的帮助,今天投资3000,半个月后,就能得到别人3900元的帮助。
李先生告诉记者,投资3000元以内的,是“贫困”级别,回报率30%;往上,是“小康”级别,回报率15-20%;再往上,投资5-30万叫做“富人”,回报周期更长,回报率更低。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样就是富人帮助穷人的新经济模式。
现在有400多万会员,所有的钱都在会员自己手中流通。你可能现在还不是很明白这个新的经济形势,可以先做,一边做一边学习,慢慢就了解了。
最关键的是,如果拉别人入会,就可以获得新人投资额的3%,自己的下线再拉其他人入会,还能再获得3%的回报。
李先生:它是一个新的经济模式,势必要兴起一场新的经济,我们是最早一批进入的。介绍的话,你就把他注册到你的下面,这样你可以拿到他投资金额的3%。有人往里面投钱,有人往外面抽钱,但是我们抽了钱还要回馈这个平台,我们现在就是一个循环起来的经济,叫做循环经济,互帮互助。
真的有穷人多赚钱,富人少赚钱的“一起赚大钱”经济模式吗?15天的回报率高达30%,如此高额的利润,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李先生并未解释清楚。
长期从事反传销活动的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了多起关于善心汇的反映,其本质,就是庞氏:
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你投3000元,给你百分之多少的回报,这种静态实际上就是庞氏、非法集资、传销,是这几种交织在一起。庞氏很简单,实际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收益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就有可能导致该模式崩盘。其实他的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慈善扶贫为,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全称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并不包括金融业相关。注册资本5亿元,实际认缴只有100万,还是在2023年才能完成认缴。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来到了深圳善心汇文化有限公司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区的合源堂善心汇文化产业园内。当记者来到该产业园,却发现,除了门口立的一根柱子标明产业园名称之外,这里并没有其他的标志。经过寻找,在旁边国富工业区内一栋建筑的四层中的一间办公室,记者终于找到了这家“慈善组织”。
然而这里,只是它的“电商分支”,随后经过介绍,记者又找到了这家公司负责对个人业务的“3号商务中心”,在以投资人身份询问善心汇情况时,负责接待的负责人高告诉记者,善心汇“就是一个金融项目”,而扶贫,只是开拓市场的策略。
在记者质疑公司有传销属性、钱款去向不明时,这位“高总”竟然说,他们有自己的套,也不排除有传销属性:
为了让记者“放心”,高强调,他们已经注册公司,就会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至于他们一直标榜的扶贫,只是资金的一部分而已。
此前善心汇声称与之合作的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近期发表声明表示,由于对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存疑,双方已于今年4月终止了合作。昆明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更是发布声明强调自己与善心汇从来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近期,、山东、江西、贵州等多地的也通过各自的号、微博等方式提醒群众,“善心汇”以精准扶贫等名义收取投资费用,涉嫌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提醒广大群众注意。
巨额利润、美好“钱”景……这是网络传销宣传的“关键词”。但无论传销组织如何花样翻新,核心手段无外乎两种:利用人们小便宜的心理进行引诱;以“创新创业”为进行欺诈。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法律部门表示,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等名义,打着微信营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并借助国家相关政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
许多会员认为这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在案件被查处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与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善心汇”及类似违法犯为,可以向当地工商、门进行举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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