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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2017年上半年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类别:永州人文历史 日期:2017-4-7 14:19:10 人气: 来源:

  为了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永州工作和创业,为“构筑创新新高地、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提供人才支撑,永州市委、市决定,2017年上半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了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永州工作和创业,为“构筑创新新高地、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提供人才支撑,永州市委、市决定,2017年上半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别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原“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8:00至4月15日17:30。采取现场报名或网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4月5日上午在湖南大学体育馆(岳麓山下东方红广场旁)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永州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毕业证书要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报名后即可签订《永州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协议书》。

  2.网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8329607.com/portal.php)网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名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地点为永州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翠竹6号,潇湘大厦内,0746-8327695)。应聘人员须填写《永州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专业审查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对于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一个岗位在10人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引进。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对于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的岗位,其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测试综合知识,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理论、法律法规等。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各用人单位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专门机构印制。其中:应聘永州市委党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潇湘技师学院、永州市一中、湖南电视大学永州分校等单位教师类职位的,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应聘永州市中心医院、永州市中医院、永州市妇幼保健院、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州市疾控中心等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采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10人及以位直接面试引进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等额进行体检、考察。10人以上岗位通过笔试面试结合引进的,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市级和省级主流新闻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并颁发《永州市引进人才服务卡》。签订聘用合同后,用人单位凭卡在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调动手续。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17年上半年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市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的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永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市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市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在永州购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引进人才在永州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时间内负责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永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46-8359069;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0746-832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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