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成立于1989年,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成立于1989年,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我院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土地规划资质。主要业务范围为:从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等测绘业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可研和设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矿产开发规划设计业务等工作。
我院拟招聘生产经营室工作人员1名,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名,土地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2名,数据中心主任1名。
资格条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品行端正,素质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5岁以内。
限女性,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性格开朗,善于人际关系的协调和沟通,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基础。
资源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等专业,从事过国土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工作或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MAPGIS、ARCGIS、AUTOCAD等绘图软件及工程造价预算软件。
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优先。
1.报名方式:(1)网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
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2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公示期届满,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工(暂定)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市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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