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冷水滩区国土局并转市、省局
冷水滩区局林业并转市、省局
我们是冷水滩区普里桥镇宽公村大皮岩组村民,今天来信举报湖南永州大陂岩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非法开发本村组大皮岩,毁损我组山林、水田一事,望核实查处。如果本区无职权管辖,请转市或省局处理。
2011年底,开发公司以开发大皮岩旅游资源为由,其公司负责人伍为民经本村组部分群众协商,同意其开发。在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共毁损水田三十余亩,油茶山、经济林等三百余亩。我组村民为此多次要求村、镇及林业等部门处理,但没有结果,现查明,该开发公司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成立的公司。在施工中毁损的水田、山林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为此,该开发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严重损害了我组的利益。特此举报,望查处。
以下为各组村民签名,并附毁损有关照片。
联系人:张锡国 电话:
张银知 电话:
关于冷水滩区普利桥镇宽公村大皮岩组村民反映湖南永州大陂岩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开发毁损山林、水田一事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于2013年12月28日在永州新闻网百姓呼声栏目反映“湖南永州大陂岩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开发毁损山林、水田”的事项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股室进行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经查:湖南永州大陂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冷水滩区牛角坝镇的竹溪市村、下凡村、普利桥镇宽公村、黄阳司镇的刘家排村范围。 2011年5月13日,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委员会对湖南永州大坡岩生态旅游景区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同年,该公司进行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陆万元,组织机构代码证码是57431210X。该公司成立后分别于2011年8月6日至2012年7月16日、7月27日与冷水滩区牛角坝镇的竹溪市村、下凡村代皮组、普利桥镇宽公村大陂岩组、黄阳司镇的刘家排村艾一组、艾二组签订了旅游开发租赁合同,租赁面积约1500亩,每年总租金为贰万元,租金自2014年1月1日起算,租期为70年。
2012年5月,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执法监察大队对该旅游公司以租代征、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及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接到通知书后,仍未履行办理用地审批手续,2013年6月25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进行了立案调查,2013年8月2日,我局对该公司下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冷国土资罚字2013第006号),该公司法人代表因病去世,正在变更法人代表资格。
鉴于上述调查核实情况,我局对该公司以租代征、未批先建违法的行为立案查处,责成其公司新法人代表尽快履行责任,并做好移交强制执行的准备。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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