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省旅游局和省摄影家协会举办“锦绣潇湘快乐湖南”首届旅游摄影大展,展现永州生态优美、人文气息浓厚、社会文明和谐、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象,将永州打造成为知名“摄影圣地”,举办“锦绣潇湘和美永州”旅游摄影大赛,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永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局
承办:永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各县区旅游局、九嶷山、阳明山、舜皇山等各旅游景区
二、组织委员会
员:郭磊、何剑、梁颖、陈小林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项设置
一等件(风光件民俗件),金各元
二等件(风光件民俗件),金各元
三等件(风光件民俗件),金各元
优秀件(风光、民俗不限),金各元
四、大力宣传
为使本次大赛获得成功,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报刊、、电视、广告、、通知等方式),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拍摄题材
全面反映永州境内自然风光、民俗风情、人文景观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六、参赛要求
、本次大展采用网上实名方式。每人限投幅(组)。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参展者需按投要求填写拍摄的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
、彩色黑白数字作品均可参展,参展作品可做色彩、和对比度的调整,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
、参展作品必须是年月日以后由参展者本人完成的原创作品,并且未在省级及以上的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承办和协办的摄影比赛中获。
、不符合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主办方统一送省展参赛。
、邮箱::
、截稿时间:年月日止
七、参展须知
、参展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展作者本人承担。
、大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宣传展览、印刷、出版等使用获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旅游宣传中使用,并不另支付稿酬。
、大展征集作品中,如均不能达到某类项评审标准,大展组委会有权保持此项项空缺。
、大展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参评。
、参展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展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展者充分理解本大展的内容,并承诺接受大展制度约束。
八、颁仪式
时间:年月日
地点:待定
颁领导: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市分管领导
参加人员: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摄影协会、旅游企业代表等人员
活动内容:组织省、市摄影专家,旅游专业人士对作品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颁。
九、推广巡展
时间:年月月
地点:市内景区
内容:择选赛事优秀作品在景区进行巡展
十、宣传
()支持:湖南日报永州记者站、湖南在线永州新闻网、永州新闻、都市、公共频道,永州、永州日报、永州新报、永州网、永州旅游网、零陵光影网。
()新闻宣传:各项活动(包括摄影家永州采风行、手机彩信摄影大赛等)的最新进展情况,将通过永州日报、永州、网站等,以新闻的形式向全省、全国的摄影爱好者们。
()摄影作品宣传:在永州日报等,选发经评选的优秀作品,计划每报一版。
延伸内容: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