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委决定驳回“母亲”唐慧的国家赔偿申请。昨天, 称“再次受到”的唐慧告诉早报记者,将就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她还将于明日前往湖南省委,两名其女儿。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幼女”事件,唐慧的女儿乐乐(化名)在三个月内100余次。唐慧认为,在该案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有存在渎职行为,她强烈要求法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严肃处理,并要求相应赔偿。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月2日,永州市委认为:唐慧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继续,闹访、缠访,严重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决定对其1年零6个月。8天后,在的强烈关注下,湖南省委决定撤销该决定。重获的唐慧向永州市委提出了针对案的“国赔”申请,但于日前被驳回。
昨晚,唐慧在电话中告知早报记者,她不服这一结果,将循行政诉讼的方式“讨回”。唐慧还称,在她被决定后,湖南省委承诺组织调查组彻查其女儿案,但从去年8月至今,调查组从未约见她和女儿,也未通过任何方式告知调查情况。“我都不知道他们到底调查了没有。”
唐慧表示,她将于明天主动前往湖南省委,永州市零陵区雷某、永州市支队刘某在乐乐案中幼女。
唐慧在给早报记者的书面说明中称,2007年3月14日,她向永州市纪委反映永州市零陵区雷某、永州市支队刘某等人的犯为,同年3月17日,永州市治安支队办案叫她带女儿前往辨认照片,乐乐从279张电脑照片中指认出雷某。
“刘某为,当时没有他的照片,但我女儿知道他的名字。他们都过我女儿,直到现在,他们都没得到任何惩罚。”唐慧说。(21CN)
游客5 小时前 分钟前对深圳公共频道《新闻广场》栏目网站发表评论:
周日去银湖山郊野公园爬山,从丰泽湖过去只有靠星河丹堤有可上,星河丹堤的物业在楼盘外靠银湖山两侧设卡,保安态度恶劣竟然声称是他们的私家花园不得进入;民乐片区的普通百姓连个锻炼的地方都没有,在可怜公共的资源就这样被发展商圈走了,还在山上盖了营利的运动会所,打着高档物业的名义私占公共资源,有钱就可以吗,星河物业这样做也太过分了,有关部门应该清查他们设卡收费的性,在公共的山体上兴建营业场所,变公园为私家花园,是否有违法嫌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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