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30日电(记者周楠)30日,广受关注的“妈妈”唐慧起诉永州市委案又起波澜。唐慧邮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级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管理委员会对她道歉并赔偿。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女孩”案。者之母唐慧强烈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要求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1年零6个月。唐慧5天后向湖南省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委对唐慧的决定。旋即,唐慧就数天要求国家赔偿的申请被驳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市中级起诉永州市管理委员会,要求就赔偿侵身的赔偿金、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和支付损害抚慰金。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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