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永州中院召开了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了永州市委宣传部、永州市委委,永州日报、永州、永州、永州新闻网等12名领导和记者参加会议。熊春明院长和市委委副唐国玉出席会议并了讲话。中院执行局、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周伟平主持。
艳副院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全市法院2008年的宣传工作,她说:去年全市法院的宣传工作,在市委、中院党组及省高院等有关业务部门的领导、指导下,在各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正确的导向,突出审判工作重点,加强宣传队伍网络建设,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力求多上稿,上好稿。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法院共在市级以刊、、电视等新闻上刊用2980多篇(条)。其中,省级以上采用稿820余篇(条)。中院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用稿340余篇。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东安花桥法庭被评为“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曾辉被评为“全国法院模范”,盘树高同志被评为第五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和连续7年被最高评为《报》“优秀通讯员”,张新民同志被推荐参评“湖南省十杰”评选。另全市法院还有单位40余个和300多名同志分别获市级以上表彰和励。
永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郭宝元了《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副院长周伟平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
与会记者表示积极配合“清积”专项活动,营造出强大的声势,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阻扰、干扰执行为耻,以配合、协助、支持执行为荣的氛围和良好风尚,促进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唐晓君要求市内新闻在采访案件时须经院同意,案件报道应是终审裁判后,以法院裁判文书为基准,并对在清理执行积案取得成效时,进行新闻发布,营造出强大的声势。
永州市委委副唐国玉在会上讲了话,他说宣传工作对做好新时期工作,尤其是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建立与新闻的良性互动,并参照省里联合下发的文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
熊春明院长在会上首先感谢市里各新闻单位对法院工作的大力宣传和监督,并提出了在新形势下怎样看待法院和法院工作,怎样加强对法院监督和通过什么形式、方法监督法院两个探讨性的问题,供与会记者讨论。(盘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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