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不再以开煤气的方式自杀!为了体现其法律效应,需要派出所为其盖章。
奇葩证明我们并不陌生,可“不自杀证明”你见过吗?前两天,常州市新北区三井派出所来了一名女子,这名女子请民警帮其丈夫开具一份“不用天然气自杀证明”。不开吧,燃气公司不安心;要开吧,派出所犯难。这是怎么回事?
通讯员 周金水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斌
怪事
“不用天然气自杀” 市民要开“奇葩证明”
9月5日上午10点钟左右,常州市三井派出所的接警大厅走进了一名中年妇女。女子姓董,是三井派出所辖区内一小区的居民。她希望派出所为丈夫任某开具一份证明,提供给港华燃气。而证明的内容是,任某保证不再以开煤气的方式自杀!而为了体现其法律效应,需要派出所为其盖章。以此证明任某不会再以开煤气的方式自杀。
处理此事的民警起初以为这只是个玩笑,可是董女士对此事十分认真,据董女士讲,要是不开这个证明,她家就没法用天然气!这就让派出所难办了,因为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公安部门的规章制度都没有相关的工作要求,这完全不在派出所的职能范围内。再说了,人犯傻要自杀派出所根本没法控制,更别说证明不用哪种方式自杀了!可是话说回来,港华燃气为什么要开这个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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